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当前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形势,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高火险期
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
二、划定森林高火险区
全市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均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森林高火险期内,在森林高火险区内,严禁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严禁烧田埂、烧土灰、烧稻草、违规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
(三)严禁乱丢烟头、玩火、野炊烧烤、烧木炭、明火取暖、烧马蜂窝、放孔明灯、使用火把以及其他生活用火;
(四)严禁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及进行其他祭祀用火;
(五)严禁烧山驱兽、驱虫和使用其他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方法捕猎、狩猎;
(六)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进入林区,如进入须有监护人陪同。
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
四、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违规用火的公职人员以及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险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0746-3213950、12119。
祁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