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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4-42193 分       类:
  • 发文机关:宁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1-27 08:51
  • 名称:县医疗保障局启动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 文号:
县医疗保障局启动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 发布时间:2024-01-27 08:51
  • 来源: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
  • 作者:骆慧平 肖益婷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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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提升医药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协议履约能力,维护参保人的权益,促进医保可持续性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考核文件精神和考核标准及2023年医保服务协议,近日,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启动对全县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据了解,此次考核将覆盖所有与宁远县医保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村卫生室和定点零售药店(含特门、“双通道”药店)。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费用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多个维度。

为了保障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宁远县医保局制定了考核方案,特别成立了2023年度宁远县定点医药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人员共分四个考核小组。尽管严寒凛冽,考核组成员仍然坚持深入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开展考核工作。他们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和标准执行,确保每一项评估都准确无误。考核组通过现场查看资料、现场测试、病历审查、结合日常稽查监管情况、调取年终数据统计和分析、提供佐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估,严格按照《永州市医药机构动态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宁远县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标准》及《宁远县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列明考核指标,对标对表,逐一检查,认真核对,对照考核标准进行了认真考核,客观公正评分,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决定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机构,宁远县医保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而对于考核成绩不佳的机构,扣减预留金,将视情况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针对诊疗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业务办理和医院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困惑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宁远县医保局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机制旨在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同时也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进宁远县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也是对全县医疗体系进行全面体检的重要举措。宁远县医保局要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配合考核工作,共同推动县域内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宁远县医保局将持续聚焦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努力用医保人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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