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发[2025]8号)文件要求,为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业务管理,切实保障我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此文件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执行,并对部分出生证办理条件进行了修改,请在我县各助产医疗机构进行分娩,但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周五(5月30日)前尽快到出生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进行办理。同时我县对永州湘南肿瘤医院、宁雅微创外科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限已收回,在这两家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业务由宁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特此公告!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宁远县《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管理机构(签发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 执业地点 联系电话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宁远县九嶷中路197号(原中医医院) 0746-7361610
附件2:
宁远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 执业地点 联系电话 宁远县人民医院 宁远县文庙街道重华北路1号 0746-7324026 宁远县中医医院 宁远县九疑大道与安康路交汇处 0746-7223395 宁远仁爱医院 宁远县水市路159号 0746-7328168




湘公网安备:4311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