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了一起共有房产处置难题,执行到位近13万元款项,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维护了案外人财产价值,生动诠释了“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法治理念。

该案,被执行人王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其与案外人黄某共有的房屋被依法查封。若按传统执行程序,该房产需经司法拍卖变现后,再将属于王某的份额用于清偿债务。但司法拍卖面临诸多现实难题:一是拍卖周期较长,一般需要3~6个月;二是当前房屋买卖市场不景气,存在流拍风险;三是司法拍卖通常存在一定价格折损,可能影响案外人黄某财产权益。
“拍卖只是手段,兑现权益才是目的。”执行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一方面向申请人说明拍卖可能面临的执行周期延长及流拍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与案外人黄某沟通,释明法律关系及利弊得失。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黄某充分认识到配合执行对保护自身财产权益的重要性,主动提出自行筹款,兑现王某所占房屋份额对应的款项以避免拍卖。
直至房屋开拍前两日,黄某将筹措的近13万元资金全额交付至法院,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此举实现了三方共赢:申请人债权迅速实现、案外人财产价值保全、法院执行成本降低和资源效率提升。
该案是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该院持续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基础上,注重因案施策、精准执行,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财产协调处置等多元化手段,既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又减少对当事人工作生活的影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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