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 名称:
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文号:
机构名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邱向谊
机构地址:宁远县九嶷中路253号
邮编:425600 电话:0746-7667058 传真:0746-7667218
邮箱:7222792@163.com
网站地址:http://www.nyx.gov.cn/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10日)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规定及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协助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的审查、呈报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内设机构有: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法规信访室、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办公室、档案室、人事教育股。
下属事业单位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加挂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