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圣血爱”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圣血爱”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经研究,现决定对该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宁远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