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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名称:
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文号:
机构名称:宁远县教育局
负责人:薛忠胜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西门街
邮编:425600 电话:0746-7321297 邮箱:nyxjyjbgs@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宁远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实
施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直属普通中学。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县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指导高(中)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办法与措施;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全县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励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考察县属学校及其他学校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任免。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
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负责党报党刊、教育报刊、学生假期作业的宣传、征订发行和教育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三)法制信访室(加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牌子)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安全管理、信访维稳的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负责来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涉教的信访案件进行调处;承办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把握信访动态,处置突发信访事件;向信访人宣传与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人事股(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等有关政策;承办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内教师招聘录用、调配到校工作;负责机关及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县教育基金会、老(科)协、团工委、妇委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五)教师工作股(加挂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六)计划财务股(加挂学校基础建设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县本级教育部门年度预决算,承担县本级教育单位财务的监督、指导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本级教育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教育单位基本建设,审核、汇总、制订和上报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县本级教育单位基建投资和上级下达的教育基建补助专款。
(七)审计股
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拟订内部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学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对直属教育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反经济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八)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县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教学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监控;执行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监督指导直属普通中学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指导省、县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考试;统计综合基础教育情况;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以及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职业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股
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改革、专业课教师培育和德育工作;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拟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协调全县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文化实习学校、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的审批,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
(十)教育督导股(对外称宁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代表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评估;监测教育发展状况;负责统筹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评比;根据县政府或县教育局的授权,对教育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导。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负责学校年度体育工作相关上报工作;负责体育、美育活动的组织、开展及督查、考核和初中体育学业考试工作;负责特色学校建设、管理及督查、考核;负责艾滋病防控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控(含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数据的收集、上报及局机关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开展及督查、考核。
下属事业单位有:
1.县招生考试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考试政策法规;组织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自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组考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考点的建设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违纪舞弊现象进行查处;负责供应考试用的相关资料,提供成绩查询;办理自学考试的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管理有关考试工作的档案资料。
2.县教育研究室,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名。其主要职责为:主管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规划;切实加强教学过程视导,对学校教学常规进行有效地管理与指导;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介绍教改信息和动态,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本县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申报、立项、实施、检查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协助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学科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分析,组织对中小学进行统考、抽考;负责全县高考指导工作,制订高考目标和复习迎考措施,定期进行督查指导,评价高考质量。
3.县电化教育馆,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其主要职责是:主管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室设备配各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教学信息化和实验教学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征订教学仪器设备、艺体美器材、教学信息化设备;承办教学仪器设备的订货、发货、检测的具体事务;
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学信息化和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信息化和实验教学研究活动;负责组织学校教学信息化和实验教学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宁远县教育事务服务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家长学校建设与指导;承担教育公益类基金筹措管理和教师奖励具体工作;负责学生研学旅行学农学工学商基地建设等勤工俭学工作。
5.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奖金、助学金的审批、发放和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统筹指导社会各界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的捐赠和救助;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助学金,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县教育工会,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及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局党委、总工会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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