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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 名称:
机构信息和人员及机构设置 - 文号:
机构名称:宁远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骆友情
机构地址:东溪街道泠江东路68号
邮编:425600 电话:0746-7325666 邮箱:nyjt7325666@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宁远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及交通运输建设市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客运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及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城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防治,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管,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有:
办公室、政工股(法规宣传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股、计划基建港航股、安全监管股、运输股(加挂交通战备办、科技信息股)、农村公路股。
下属事业单位有:
正科级单位(1个):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副科级单位(4个):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
股级单位(2个):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