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环评批复文件的公告
2024年7月2日,我局对永州莲花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进行了批复(宁环评〔2024〕13号)。2025年7月30日,我局收到《关于撤销永州莲花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关于永州莲花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评〔2024〕13号)文件予以撤销。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特此公告!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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