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销号的公示
湖南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了“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事项的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要求,我县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达到整改销号标准,现对销号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4至2025年5月2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批销号问题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受理电话: 0746—7222055(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附件1:宁远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附件2: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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