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5-01352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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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发文日期:2025-04-14 15:31 - 名称: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文号: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销号的公示
湖南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了“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问题,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事项的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要求,我县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达到整改销号标准,现对销号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4月14至2025年4月18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销号问题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受理电话: 0746—7222055(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附件:宁远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附件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
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反馈问题 |
2021年以来,双牌县、冷水滩区、道县、宁远县在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排名靠后。 |
整改目标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提效达标、提档进位”目标。 |
整改时限 |
2025年4月30日 |
整改措施 |
(一)系统谋划工作。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提效达标、保优争先”总目标,对照省、市工作要求、考核细则、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系统谋划部署工作,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二)强化工作落实。定期调度通报、会商研究生态环境短板问题。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主动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三)加强跟踪问效。对照中央、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以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落实、强化督办。对引起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明显、重点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的,采取重点调度、加强督办等方式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目标实现。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系统谋划有力。每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系统谋划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顺利完成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考核任务,凝聚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统筹制定了《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宁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生环委发〔2024〕2号)等3个文件,梳理省定“夏季攻势”任务94项,县直各部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整改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调度,传导压力,有力有效完成问题整改销号。(二)工作落实有力。不定期召开部署推进会,督促各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年度重点指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主动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三)跟踪问效有力。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和问题跟踪落实。县级领导重点督导和调度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的整改进程,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的各项重点指标和任务。2022年,宁远县空气质量持续二级达标;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综合排名全省第1位,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水环境质量被市生环委评为优秀单位。2023年,宁远县空气质量持续二级达标。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9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良好。水环境质量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被市生环委评为优秀单位。2024年,宁远县空气质量持续二级达标。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7位。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