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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5-01349 分       类:
  • 发文机关: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发文日期:2025-03-21 10:13
  • 名称: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文号: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3-21 10:1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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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宁远县水市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停靠有数艘动力船只;护栏大面积破损。

整改目标

修复护栏,落实饮用水一级保护区有关保护要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我县已撤销水市水库渡口及通航库区,动力船只已全部拖离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2.县水务集团对护栏进行了修护,修复长度960米。

3.建立巡查机制,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已撤销水市水库渡口及通航库区,动力船只已安排吊车拖车等运输工具全部拖离水库水源地保护区,1艘移交至城管局用于泠江河水环境治理,另2艘移交至县国资办处置。县水务集团对护栏进行了修护,修复长度960米。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建立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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