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5-01349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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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发文日期:2025-03-21 10:13 - 名称: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文号:
反馈问题 |
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宁远县水市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停靠有数艘动力船只;护栏大面积破损。 |
整改目标 |
修复护栏,落实饮用水一级保护区有关保护要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措施 |
1.我县已撤销水市水库渡口及通航库区,动力船只已全部拖离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2.县水务集团对护栏进行了修护,修复长度960米。 3. 建立巡查机制,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我县已撤销水市水库渡口及通航库区,动力船只已安排吊车拖车等运输工具全部拖离水库水源地保护区,1艘移交至城管局用于泠江河水环境治理,另2艘移交至县国资办处置。县水务集团对护栏进行了修护,修复长度960米。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建立巡查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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