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5-01337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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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发文日期:2025-03-07 10:25 - 名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文号: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四批 2024年6月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 2 | D3HN202406010102 | 1.宁远县水市镇梅岗白水塘村以前的牛粪加工厂现改成了废弃化工原料转运厂(没有名字),存在非法运营中转情况,一天中转70、80吨化工废料; 2.白水塘村湖南舜天恒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牛场)臭味大,且其污水直排,导致井水被污染; 3.黄家村水库右边一个废弃20年多年的砒霜厂,露天堆放和在厂内堆放废料,影响地下水和水库的水质。 | 永州市 | 群众身边问题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宁远县水市镇梅岗白水塘村以前的牛粪加工厂现改成了废弃化工原料转运厂(没有名字),存在非法运营中转情况,一天中转70、80吨化工废料”问题属实; 2.反映“白水塘村湖南舜天恒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牛场)臭味大,且其污水直排,导致井水被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养牛场臭味主要来源饲料仓库和牛舍内。牛场由于使用酒糟作辅助饲料,在场内二次发酵及牛粪、垫料清运不及时等原因,产生一定异味。牛场粪污采取发酵床处理工艺,无养殖废水外排。堆肥、清洗及员工生活产生的少量污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沼气池、沉淀池处理后还田利用。经实地巡查,牛场周边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 3.反映“黄家村水库右边一个废弃20多年的砒霜厂,露天堆放和在厂内堆放废料,影响地下水和水库的水质”问题部分属实。该废弃场地位于水市镇黄家村,无生产设备,无经营活动,无人员管理。建筑内外有少量白色、淡黄色粉状废渣。因年代久远,没有证据证明该作坊为砒霜厂,已对该废渣采样检测。该废弃场地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黄家水库位于其上游100米,调查走访未见有被污染痕迹,未发现鱼类异常死亡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加强巡查监管,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养殖场臭味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影响周边环境。 3、加快废渣安全处置,妥善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 处理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宁远县丰利陶瓷原料经营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2.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指导督促湖南舜天恒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增加场内除臭药剂和喷洒频次,有效减轻异味,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及饲料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水市镇黄家水库旁废弃场地设立了警戒隔离线及警示标志牌;对废渣进行覆盖,防止次生污染;对废渣进行取样检测,联系了第三方处置机构开展安全处置工作;对水市镇黄家水库及黄家村水井进行采样监测。 整改情况:1.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于2024年6月对宁远县丰利陶瓷原料经营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丰利陶瓷原料经营有限公司立行立改,转移了堆放的物料,拆除设备不再生产。2024年8月,经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咨询上级部门,该公司生产项目属于豁免环评管理类别,依规定丰利陶瓷原料经营有限公司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无需进行行政处罚。 2.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指导督促湖南舜天恒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行立改,该公司已增加场内除臭药剂和喷洒频次,有效减轻异味,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及饲料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委托第三方处置机构湖南省汇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水市镇黄家水库旁废弃场地的废渣及附属物进行了转移处置,2025年1月共计转移处置75470KG,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对水市镇黄家水库及黄家村水井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水质正常。 | 已 办结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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