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0-0091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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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宁远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2020-11-12 13:19 - 名称:
宁远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十五批) - 文号:
| 附件8-1 | ||||||||
| 宁远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十二批2020年11月4日 第十五批2020年11月7日) |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9、6 | D1YZ202000163D1YZ202000220 | 一、反映腾飞名城1.5公里左右有一个湖南中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每天下午18点-第二天早晨),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废水排水导致鱼塘大面积死鱼,寸草不长。 二、反映宁远县东西路窝子地水厂腾飞名城小区中明新材料有限公司;1、厂址选址不合规,选址在窝子地水厂取水上游2、排放出的超标废水造成蔡家鱼塘被污染鱼死光已造成土地污染;3、中明厂排放超标废气,晚上大量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4、群众多次举报,环保部门白天去检测合格,群众对检测结果不满意,要求夜间检测;5、请求省督查组对中明厂附近周边的池塘,土地、水源及夜间排放胡废气进行暗察取证。 |
东溪街道 | 水、大气 | 该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企业为湖南中明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金属建筑装饰材料(用铜铝复合板加工铝幕墙制品,铝天花、铝蜂窝板)加工及销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经调查核实:1.该公司位于十里铺工业园区内,不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2.该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经PP喷淋塔、UV紫外线除臭净化等设备处理后排放。11月4、5日分别开展水、气、土壤检测,结果数据显示均未超标排放。6、10日晚,通过暗查的方式,在群众反映的腾飞名城区域、中明新材料公司租赁的鱼塘区域进行了实地勘察。鱼塘周边杂草丛生,鱼塘水质较肥,未养鱼,菜地只有部分村民种植农作物,不存在鱼塘大面积死鱼和寸草不长的现象。腾飞名城与该公司直线距离间隔约2公里,在腾飞名城区域,未发现刺激性气味。但在鱼塘区域存在有间断性刺激性气味,分析原因为污水处理站未完全密闭,且无抽风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药剂未建立独立规范的暂存间,散发的异味。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多次受理关于腾飞名城部分业主反映该公司排放废气影响生活的举报件,均按办理信访程序进行了办理。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该公司依法开展监测,采样分析人员都是持证上岗,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所出数据结果真实有效。 | 是 | 1.责令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该公司存在污水处理站未完全密闭,且无抽风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药剂未建立独立规范的暂存间等环境问题,依法下达了环境问题通知书。该公司立行立改完成了问题整改。 2.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东溪街道及时做好了群众解释工作,并协调处理好相关事宜。 3.加大宣传力度。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加大了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园区企业知法守法意识,强化绿色清洁生产。 4.加强日常监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东溪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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