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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发布时间:2025-03-1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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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石循斌

机构地址:宁远县印山路98号

邮编:425600     电话:0746-7228410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 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措施、土地政策措施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 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起草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十)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有:

(一)办公室。

(二)法规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综合改革规划股。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五)行政审批股。

(六)农村经济股。

(七)社会和财贸股。

(八)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股。

(九)能源和基础设施股。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

(十一)价费管理及调控股。

(十二)粮食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股。

下属事业单位有

1.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2.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

3.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4.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5.人民防空指挥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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