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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对逾期未领取的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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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逾期未领取的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18 16:33
  • 来源: 县城市管理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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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逾期未领取的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的公告

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我依法对部分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了暂扣物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领取的相关物品予以公告,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扣物品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地点

入库时间

1

广州五羊电动摩托车

1

九疑南路

2022.7.19

2

雅迪电动摩托车

1

宁郡华府

2022.11.8

3

雅迪电动摩托车

1

长沙银行

2022.12.12

4

小刀电动摩托车

1

水市路

2023.3.21

5

鹏程万里电动摩托车

1

水市路

2023.6.14

6

豪进电动摩托车

1

水市路

2023.6.14

7

立玛电动摩托车

1

水市路

2023.6.14

8

立马电动摩托车

1

莲花小学临时摊点处

2023.10.10

9

铃木大王电动摩托车

1

九疑南路

2024.4.22

10

爱玛电动摩托车

1

九疑南路

2024.4.22

11

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

1

泠江中路

2024.3.28

12

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

1

九疑南路长沙银行

2024.3.19

13

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

1

九疑南路

2024.7.12

14

双排栏板微卡载货车

1

金芒果幼儿园

2023.11.28

15

电动三轮摩托车

1

057县道

2023.11.27

16

电动三轮摩托车

1

烟草公司烟叶经理部

2023.11.27

17

电动三轮摩托车

1

莲花小学

2023.11.28

二、认领期限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物品所有人或责任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够充分证明物品所有权的相关材料,前往宁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认领属于自己的物品。

办公地址宁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宁远水市路退役军人事务局旁)。

联系电话:0746-7233242

 三、逾期处置措施

若在规定期限内,无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并认领物品,我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逾期未领取的物品依法进行变卖处理,变卖所得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确保合理处置。

特此公告。

       宁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025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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