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政办发[2013]40号、永政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拟推荐一批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到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就业见习。根据《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吸收大学生见习的单位,由各单位安排见习岗位,每月按时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县人社局对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请有需求的单位和企业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报送岗位需求。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于7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报名。
地 址:宁远县九嶷南路387号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46-7667618
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0746-7685360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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