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23〕7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远县“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远县“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宁远县“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打造全市养老产业发展示范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永州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9〕4号)精神和永州市民政局实施将公办养老机构移交国有企业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采用市场化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全面促进我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远县“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胡勇刚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毛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纲要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小英、县政府办三级调研员夏峰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舜源集团、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涉改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邓小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吴丹、县民政局局长吴国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联体改革各项事宜。
县民政局:明确县社会福利中心、水市镇区域中心敬老院以及各乡镇敬老院的划转范围,牵头对各养老机构人、财、事、物摸底,形成详实摸底清单并落实移交工作。与相关乡镇一起负责原养老机构人员安置,制定人员分流处理方案,并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解聘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舜源集团开展养老服务工作。
舜源集团:接收全县养老机构和福利中心人、财、事、物及运营管理权,筹集资金对全县的养老机构进行改新、改扩建设,实行“公益性+市场化”运营。
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县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配合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财务及债务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及审计,规范专项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协助将全县养老机构资产、资金、资源挂牌注入舜源集团。将各乡镇(街道)及敬老院的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补贴、运行经费等资金直接拨付给运营管理的舜源集团,支持舜源集团养老产业兜底、培育工作,加强常态化资金监管,建立国有养老资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
县人社局:配合县民政局、相关乡镇(街道)制定人员分流处理方案和原养老机构人员安置、解聘等工作。
县委编办:负责核定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数额,协助人员摸底。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现有养老机构不动产证及资产划转手续办理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消防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县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与养老结合支持工作。
各乡镇(街道):对各区域内养老机构人、财、事、物进行摸底,安排专人对接开展工作,做好各自养老机构人员处置工作,及时做好本辖区养老机构矛盾调处和信访事项调处,确保稳妥移交。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摸底
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资产、设施设备、资产权属和人员进行摸底、核查;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对各养老机构开展土地变性、调规、划转及确权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自然资源局、涉改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二)财务审计
由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县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配合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财务及债务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及审计;县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协助办理养老机构注入舜源集团后续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税务局、涉改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三)人员分流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和各乡镇(街道)协同负责原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安置和特困人员分流,做好养老机构人员处置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事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涉改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四)移交运营
舜源集团开展“公建国营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将所有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资产挂牌注入舜源集团实行“公建国营购买服务”改革,由旗下的宁远县长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全县养老机构。(2023年8月31日前)
舜源集团开展“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将水市镇区域中心敬老院、冷水镇敬老院、太平镇敬老院、柏家坪镇敬老院、鲤溪镇敬老院、仁和镇敬老院、中和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引进品牌养老企业进行服务与管理,实行“购买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带动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全县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联网指挥中心、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照护中心,其中的行政监督协调职能交由县民政局管理。(2023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舜源集团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是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把手”靠前指挥,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好“养联体”养老服务改革转型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
(三)提升改革成效。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