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宁远县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易地搬迁盘江湾新村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对易地搬迁盘江湾新村安置区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易地搬迁安置区盘江湾新村过河桥梁及接线工程、沿河风光带),用以工代赈资金作为引导资金,着力整合其他涉农资金,积极探索开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试点示范。深刻把握以工代赈的本质特征,坚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要求,做好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动员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挥好以工代赈政策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劳务报酬(人工费用)发放不低于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的15%。(即不低于112.5万)
三、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连接易地扶贫搬迁盘江湾新村桥梁及接线工程,盘江湾桥长70.88米,盘江湾二期道路长210.862米,照明工程554.616米,绿化工程200米,沿河风光带建设,长度1200米。
四、项目投资估规模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50万元,其他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五、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九嶷山瑶族乡易地搬迁盘江湾新村安置点。
六、项目建设单位
业主单位: 宁远县九嶷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宁远县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人:柏坚毅
七、建设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5个月,即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底。
八、项目监督举报电话
宁远县发改局:0746-7228410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