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市场主体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国民经济腾飞的决定性基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起草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2.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永政发[2022]1号);
3.《湖南省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考评实施办法》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宁远县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2-2025年)》与市级文件基本一致。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眼市委“三区两城”定位,致力宁远“五区两城”建设。
(二)发展目标:1.市场主体倍增: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到3.6万户,其中企业0.55万户;到2025年末,市场主体力争突破5.4万户,其中企业1.02万户。工作措施给予了明确解释;2.市场主体成长。到2025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69、36、50 、9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达到150、66、58、55户。3.市场主体强健。到2025年末,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8家以上,争取省级单项冠军企业1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95家。4.市场主体活跃。“十四五”期间,全县市场主体年报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企业年报率稳定在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人均拥有量排名全市靠前;到2025年末,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翻番倍增目标。
2. 扎实推进市场主体梯度培育:(1)实施“个转企”培育行动。(2)实施“四上”企业培育行动。(3)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4)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行动。(5)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行动。(6)实施农村市场主体培育行动。(7)大力促进外资外贸企业发展。
3. 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要素成本:(1)强化财税金融支持。(2)加大纾困解难力度。(3)治理规范涉企收费。(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4. 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保障措施:1.建立工作机制;2.成立工作专班;3.切实履职尽责;4.强化政策宣传;5.及时分解任务;6.部门联合攻坚;7.强化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