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城区及周边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 禁限放规定
(一)禁燃禁放区
1.舜陵街道:舜源社区全区域、泠江社区全区域、舜峰社区全区域、印山社区全区域、莲花社区全区域、和谐村(蔡家自然村)、德源村全区域、富民小区。
2.东溪街道:东溪社区全区域、舜德社区全区域、逍遥岩社区全区域、红岩村全区域、东山村(十里铺自然村、于家自然村)、舜阳村(瓦窑头自然村、东塘新村)、跳墩石村全区域、朝斗坝村全区域、柳塘村全区域、金钩挂小区、惠民小区。
3.文庙街道:文星社区全区域、舂陵社区全区域、欧家村、乐家村、隔洞村、肖家村、鱼桐村(鱼古弄自然村、桐子山自然村)、八竹村(竹子坝自然村、刘家自然村)、福源小区、舜华小区、大种地廉租房小区、三合源村、高新区创业大道、华石盘村。
4.桐山街道:重华社区全区域、宝塔社区全区域、舜源社区全区域、高福村(福家坪自然村、祥文福自然村、高岗头自然村)、星火村(老村屋自然村、鸟立塘自然村)、宝塔脚村全区域、桐山村全区域、五里桥村全区域、崇德村全区域、双福小区、嘉裕小区。
(二)限放区
1.舜陵街道:和谐村(黄金桥自然村、冯家自然村)、兴旺山村。
2.东溪街道:丰熟村(大路脚自然村、昌田洞自然村、周家自然村)、野鹿岗村、鸡公岭村、五里庵村。
3.文庙街道:李家寨村、燕子窝村、金盆形村。
4.桐山街道:下河洞村全区域、幸福村全区域、排楼屋(排楼屋自然村、神尾井自然村、龙头车自然村、围子田自然村、水楼里自然村、拐子塘自然村、邱家自然村、罗家自然村、熊家自然村、冷水洞自然村、黑山岭自然村、季里洞自然村、对门自然村)。
5.仁和镇:仁和兴村、永兴村。
6禾亭镇:禾亭社区(禾亭村)、双龙形村、东垦村。
(三)禁限放时间
1.禁放区: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限放区: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立春、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禁止燃放。
3. 启动宁远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特重大Ⅰ级、Ⅱ级或较大Ⅲ级响应时,宁远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
三、 奖惩机制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或城管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阻碍禁放工作人员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提供线索的,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热线:
报警电话:110
城管热线:0746-7233242
应急热线:0746-7236309。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县人民政府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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