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7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本办法所称小型水库的定义范围。
第二章管理与保护。说明了政府将小型水库纳入公益事业范畴,统筹解决其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对各类小型水库的权属进行了划分。划定了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严禁在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三章管护人员职责。明确了水库管护人员的聘用方式、日常管护内容、汛期检查流程、应急措施。
第四章经营管理。说明了不同经营形式的小型水库采用不同的经营模式。并说明了需签订经营合同的情况下,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水库承办经营者的义务。
第五章经费保障。规定了不同管理主体的小型水库的经费来源、收入用途以及管护人员待遇安排。
第六章罚则。说明了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承担的处罚和责任。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生效的时间即为本办法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