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和质量安全保障,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结合宁远实际,出台此意见。
二、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锚定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走在前列”的目标,聚焦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全面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培育推荐2个湖南名品,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3项,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1家;争创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 1个,新增永州市市长质量奖1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覆盖率80%以上。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有八项主要任务,分别是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第四部分,重点工作。围绕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设施三个维度开展工作。质量品牌建设包括打造提升农业品牌、壮大升级工业品牌、做强做精服务业品牌、培育区域品牌四个方面。质量安全监管包括从产品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质量安全三个方面进行监管。质量基础设施包括支持县重点企业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体制、跨行业的产业集群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等。
第五部分,激励措施。对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强化认证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企业给予不同的奖励。并强化质量品牌激励、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第六部分,说明本文件有效期5年,政策与其他奖补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