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文字解读
宁远县乡村振兴局解读《宁远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3-05-07 16:48
  • 来源: 宁远县乡村振兴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脱贫人口增收就业渠道,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力的人员就业,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336个。

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开发了农村保洁、垃圾运输、保绿、乡村治理、护林员、河道保洁员、水库管护员、森林防火应急队、就业社保协管员等各类岗位。

二、 资金保障

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岗位类别分别从所属脱贫村的光伏分工资金、相应职能部门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社区(村)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 工作措施

1.做好调查摸底,杜绝将不在家人员、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年龄超大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纳入范畴。

2.精准开发岗位,结合各社区(村)生产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3.及时安排上岗,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务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强化跟踪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未签订劳务合同、人员未在岗、不能胜任工作、只领补贴未做事、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停发岗位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