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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05-21 17:25
  • 来源: 宁远政府网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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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宁远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2022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1.坚决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2.8万亩、总产31.5万吨以上。抓实早稻集中育秧13.5万亩,完成早稻面积17.5万亩以上。

2.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全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1万亩、总产量42万吨、产值8亿元以上。稳定生猪年出栏100万头、年末存栏65万头以上。

3.加快提高食用植物油产能。完成油菜种植面积8.4万亩。完成油茶新造1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0.98万亩。全年完成大豆种植面积3.86万亩。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年新增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110户以上。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5.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确保60.97万亩耕地实至名归。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全县耕地质量等级比上年提高0.2%以上,牢牢守住51.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6.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工程建设。编制2022-2030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年度新建高标准农田6.3万亩

7.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完成水稻机耕60万亩、机播(插)30万亩、机收57万亩、机防面积10万亩、机烘35万亩任务。

8.增强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9.落实落细监测帮扶措施。坚持常态化排查、部门信息数据筛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简化识别程序,及时处置因灾因病因疫返贫致贫等苗头性问题。

10.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11.加大对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到县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持比例不低于70%要求。

(四)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2.持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聚焦“烟稻菜、茶油柑、猪牛兔、中药材”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

1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完成销售收入18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生产产值比预计达到2.6:1以上。

14.加快完善县域流通服务体系。布局建设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仓储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

15.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2年实现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薄弱村全面消除,实现2个村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过百万,5个村以上有实质性股份分红。

16.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10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水平提档升级巩固禁渔成果,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利益链条的严打态势。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17.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乡镇通三级公路。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补齐农村电网薄弱地区供电短板。继续实施农村通讯网络提升工程,2022年至2024年拟在我县信号覆盖弱地区新建4504G站,农村无线4G信号实现全覆盖。

18.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9所,抓好3所乡镇寄宿制学校、5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增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专科联盟等方式,推动县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下沉。推进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规划建设。

19.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抓好农村改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污染治理,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20.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全县驻村帮扶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六个一”活动,推进36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打造1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连村联创”示范片。

2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持续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引领乡风文明新风尚。

22.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辐射。全面推进“政法五老+新乡贤”调解机制。强化乡村“永州快反135”机制运用。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邪教、非法宗教等违法犯罪活动。

23.探索集成善治乡村有效途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重发挥好乡贤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七)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24.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35%以上,且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5%

25.加强乡村振兴人才保障。选优配强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振兴骨干力量。

26.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明确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实施单元,推进农用地管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27.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湘南最具活力的县级产权交易平台。抓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级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8.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基层干部关爱激励机制,落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不低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开展乡镇“五小”设施和周转房建设达标提质行动,向乡镇倾斜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29.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坚持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合理调度人、财、物等各类资源。

30.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重要参考。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从乡村振兴一线选拔优秀干部、有功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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