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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03-10 17:23
  • 来源: 县政府网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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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党政同责,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红线。以品质和效益为中心,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和社会化服务带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

二、 目标任务

确保2022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72.8万亩、总产量31.5万吨,总产值10亿元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60.7万亩(其中早稻面积17.5万亩、双季晚稻面积19.4万亩);旱粮种植面积12.1万亩(其中大豆面积3.86万亩、玉米面积3.1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3万亩);油菜种植面积8.4万亩、花生种植面积1.8万亩;早稻集中育秧13.5万亩(其中专业化集中育秧5万亩);优质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30万亩,办双季稻万亩示范片4个,高档优质稻万亩示范片3个,千亩示范基地20个,百亩示范点200个,示范(订单)面积20万亩;新增30亩以上大户110户以上。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齐抓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2.加强耕地治理,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广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水稻生产功能区要优先发展“双季稻”,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县乡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3.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粮食生产。一是整合中央、省级资金;二是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筹集资金;三是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四是加大金融扶持,各有关银行要主动对接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时发放支农贷款,政府贴息50%。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

4.强化办点示范,带动绿色高效发展。积极开展双季稻轮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创建万亩示范片7个,千亩示范片20个,百亩示范点200个,总面积20万亩以上。

5.大力宣传发动,强化服务指导。开展多媒体高密度、多视角宣传;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大力实施集中育秧;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加大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种子种苗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优质种子、种苗;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加大农业保险宣传,拓宽农业保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安排督查组对早稻计划落实、治理耕地抛荒、重点区域粮食生产等任务进行督促坚持,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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