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
建立健全我县城区供水、城市供气以及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应对城区供水、城市供气以及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有效预防、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6号)《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远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永州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宁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宁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宁远县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说明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内容分为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板块。
(二)宁远县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说明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内容分为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工作、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板块。
(三)宁远县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说明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内容分为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