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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6-27 09:26
  • 来源: 县政府办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根据《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88号)文件精神,宁远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养殖业是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制定本方案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养殖业生产发展,管好用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是由宁远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07年以来我县实施养殖业扶持项目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我县养殖业实际组织起草的,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申请资格、奖励资金的用途、项目的扶持标准、建设内容、资金安排、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监督和检查等等。

三、征求意见情况

该方案经请示副县长杨友忠,政府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郑庭、财政局局长杨国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彭舒洲,经各领导阅示、会谈、修正后予以同意起草,印发实施。

四、部门主要分歧意见

在起草的过程中各部门对确定扶持对象与奖补标准存在分歧。

五、协调情况

副县长杨友忠,政府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郑庭、财政局局长杨国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彭舒洲经过讨论后,制定了扶持对象与奖补标准以及上级交办整改的养殖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无其他说明的问题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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