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88号)文件精神,宁远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养殖业是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制定本方案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养殖业生产发展,管好用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宁远县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是由宁远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07年以来我县实施养殖业扶持项目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我县养殖业实际组织起草的,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申请资格、奖励资金的用途、项目的扶持标准、建设内容、资金安排、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监督和检查等等。
三、征求意见情况
该方案经请示副县长杨友忠,政府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郑庭、财政局局长杨国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彭舒洲,经各领导阅示、会谈、修正后予以同意起草,印发实施。
四、部门主要分歧意见
在起草的过程中各部门对确定扶持对象与奖补标准存在分歧。
五、协调情况
副县长杨友忠,政府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郑庭、财政局局长杨国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彭舒洲经过讨论后,制定了扶持对象与奖补标准以及上级交办整改的养殖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无其他说明的问题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