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76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第十二届特级教师评选市级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选和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考核,确定我县6名教师为参评对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5日。
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46-7321633
宁远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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