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108号)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为方便我县未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申请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4日-15日。
二、申报对象
未在宁远县城区四个街道内公办小学就读的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含县外就读、县内四个街道外就读、民办学校就读)。
三、申报条件
第一类:学生户籍在文庙、东溪、舜陵、桐山四个街道办(毕业前半年取得)且在参照摇号学校招生辖区内的学生。
第二类:法定监护人为城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在职在编)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职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第三类:四个街道城区购房户子女。
第四类:四个街道经商户子女。
第五类:在四个街道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以上任意一个类别的学生,根据要求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申报地点
宁远县教育局基教股208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46-7223331)。
五、所需资料
第一类:户籍类。
①学生户籍页;②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页;③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二类:工作人员子女类需提供:
①学生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的书面证明;②学生户籍页;③学生父母亲户籍页;④户籍不在父母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⑤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烈士子女类需提供:①烈士相关证明文件;②学生户籍页;③出生证;④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因公殉职人员子女需提供:①相关证明文件;②学生父母户籍页;③学生户籍页;④出生证;⑤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现役军人子女类需提供:①服役部队入学联系函;②父母亲户籍页;③学生户籍页;④户籍不在现役军人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⑤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三类:购房类需提供:①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有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②父母户籍页;③学生户籍页;④户籍不在购房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⑤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四类:经商类,①登记注册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②有街道办出具的实体经商场地和连续经商半年以上证明或有连续半年以上的纳税证明;③学生父母户籍页;④学生户籍页;⑤户籍不在经营(经商)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⑥县外就读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五类:务工类,①法定监护人报名前连续半年以上逐月发放过网络平台(银行帐号、微信等)工资证明;②5月4日前半年以上连续逐月购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③半年以上的居住场所证明;④学生父母户籍页;⑤学生户籍页;⑥学生户籍不在父母名下需提供出生证;⑦县外就读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注:所提供资料须为原件。其中经商类除职能部门审核营业执照外,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社区在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对实体店进行核查。
六、报名须知
1、学生申请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教育局将通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必须在学位申报平台上填报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2、提供的报名资料不能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学生诚信档案。
3、学生学位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如城内六所初中学校(宁远二中、宁远三中、天宇学校、实验中学、宁远八中、泠南学校)学位充足,则1-5类全部参与摇号。若学位紧张,则优先安排1-3类学生摇号,4-5类学生往学位较松的宁远十中、宁远十一中调剂安排。
4、报名学生不需参加宁远县小学六年级质量检测考试,招生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摇号录取结果,不服从安排的学生调剂到学位较松的宁远十中或宁远十一中就读。
宁远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