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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教育局关于鼓励大学生到我县中小学校试教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2-07 10:26
  • 来源: 宁远县教育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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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县教育发展需求,为大学生提供顶岗实习、试教平台,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教学校及人数

1、试教学校:宁远二中、三中、实验中学、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原天堂中心校)等公办学校。

2、试教人数:60名(各学科)。

二、试教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3、所学专业与试教学科对口或相关;

4、已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试教期限及待遇

原则上要完成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即2021年春季学期。

县财政对合格以上等级的试教人员在试教期内(不含寒暑假)给予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补贴。

四、报名

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张一寸彩色相片于2021年2月8日至2月23日前(上班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学校面试合格后择优确定大学生试教对象。咨询电话13874720287。

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宁远县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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