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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3-10 16:07
  • 来源: 财政局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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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人民防空、勘察设计咨询业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镇(乡)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行业、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负责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参与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6、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8、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建房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2、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消防人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13、负责全县人防工作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工作。

14、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镇(乡)规划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房易地建设费征收与管理工作。

15、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内设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县消防事务服务中心、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内设股室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信访与执法稽查股、勘察设计和综合验收备案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管理股。内设11个,分别为:内设股室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信访与执法稽查股、勘察设计和综合验收备案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82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收入较去年减少90.80万元下降9.95%。主要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82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0.80万元下降9.95%。主要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2万元,占7.60%;卫生健康支出32.64万元,占3.97%;城乡社区支出681.94万元,占82.95%;住房保障支出45.02万元,占5.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22.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万元,其他支出15.9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9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62万元增加54.78%。主要是人员和工资的增加,单位业务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7.26万元,主要是厉行节俭,缩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3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0万元、咨询费3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60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福利费5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7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20会议,人数8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乡村建设评价、保交楼稳民生、雨污分流工作、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等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5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1.5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分 2023部门预算

125001-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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