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拟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2、承担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性工作。
3、承担保障性住房和城区直(自)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运营工作以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
5、承担全县房屋白蚁的预防和灭治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市场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保障性住房市场预警预报体系。
7、承办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宁远县住房信息档案中心、宁远县白蚁防治服务中心、宁远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保障性住房服务部、市场和棚户区改造服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83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减少96.19万元,下降10.31%。主要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836.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6.19万元,下降10.31%。主要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6.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6万元,占9.82%;卫生健康支出42.88万元,占5.12%;城乡社区支出652.52万元,占77.99%;住房保障支出59.15万元,占7.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36.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7.9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是落实经费标准,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劳务费1.86万元、工会经费23.40万元、福利费4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0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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