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远县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执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九嶷山—舜帝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三)保护区域内的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四)负责辖区内资源调查、巡护管护、科研监测、社区共管共建等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生态保护。
(五)开展生态资源保护综合执法,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远县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6人,离退休人员5人,临时人员1人(其中:食堂1人),领导职数2正3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副科级科室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自然公园管理科、宣传教育科、规划建设科、及管理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部门仅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宁远县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2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减少41.11万元,下降6.15%。主要是本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类和公用类经费相应减少,按财政要求预算内项目资金削减20%,所以本年度收入较去年下降。
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627.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4万元,农林水支出48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1.11万元,下降6.15%。主要是本年单位职工人数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相应减少,按财政要求预算内项目资金削减20%,所以导致本年度支出较去年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7.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4万元,占10.28%;卫生健康支出32.34万元,占5.16%;农林水支出485.67万元,占77.45%;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占7.1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603.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万元、其他支出11.6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4.0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整治,含风景名胜区管理执法、景区管理执法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等工作。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宁远联络处工作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舜帝陵的保护、管理、募捐、联络等工作,并承接向省舜帝陵基金会及基金会办公室各项工作汇报,及其对相关事务的安排落实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50万元,主要是按财政要求,三公经费按比例相应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4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5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5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2.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3万元,拟召开执法教育、森林防火教育等会议1次,人数60人,内容为通过培训提高景区执法效率,和提升扑救火技能训练等;培训费预算0.1万元,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培训等,人数60人,内容为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充分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党性修养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3.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5.5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27.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06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24.00万元,其中: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经费16.00万元,用于加强日常巡护和监管、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市场环境整治、提升社区共管水平,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给九嶷山景区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同时提升景区管理水平;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宁远联络处工作经费1845.00万元,用于九嶷山舜帝陵建设需要,按要求完成宁远县基金会联络处安排的宣传联络、祭祀活动、碑石制作及安装,联络友好团体个人等工作。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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