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党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省党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围绕党委和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法学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宁远县政法委现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仅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中共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5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增加19.65万元,上升3.92%。主要是单位新进2名人员及绩效工资提标。
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5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65万元,上升3.92%。主要是单位新进2名人员及绩效工资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38万元,占8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19.86万元,占3.81%;住房保障支出27.40万元,占5.2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439.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3万元、其他支出6.7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1.0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反邪教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加强稳控,确保“五个不发生”。开展反邪教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反邪教意识。民调工作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在2023年民调工作在省市排名前进20名,确保在2023年民调工作在省市排名前进20名;平安建设工作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市先进、争取省先进;人民防线工作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宁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预警发现等;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陋习现象大大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8.28万元,较上年增加34.20万元,上升46.17%。主要是福利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40万元,主要是按预算规定每年递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工会经费11.00万元、福利费2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1800人,内容为1、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2、宁远县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会;3、宁远县委政法工作会。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900人,内容为政法系统辅警人员执法培训,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网络培训学习费用。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2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9万元,项目支出81.00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81.00万元,其中:反邪教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加强稳控,确保“五个不发生”。开展反邪教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反邪教意识。民调工作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在2023年民调工作在省市排名前进20名.确保在2023年民调工作在省市排名前进20名;平安建设工作经费8.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市先进、争取省先进;人民防线工作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宁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预警发现等;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陋习现象大大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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