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远县文化馆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创作娱乐活动。
3、指导和参与县内大型文艺活动。
4、开展送戏下乡工作。
5、培训基层文化站人员及业余文艺骨干,对群众免费开放和免费培训。
6、搜集整理和研究民间文学艺术遗产,负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7人,退休人员8人,临时人员5人,领导职数1正4副。
单位内设7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服务创作辅导部、活动策划文旅演出部、数字化信息部、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工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文化馆部门仅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有宁远县文化馆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3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减少14.85万元,下降4.25%。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减少。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34.4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85万元,下降4.25%。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4.4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9.65万元,占7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4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17.40万元,占5.20%;住房保障支出24.01万元,占7.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01.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3.0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使我县非遗项目和本地特色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2023年免费开放县配套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艺术团人员工资及社保1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馆艺术团临时人员的社保和工资,确保完成2023年的工作任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05万元,减少2.17%,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践行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减少。
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7.7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7.50万元、福利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0万元,项目支出33.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33万元,其中: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使我县非遗项目和本地特色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2023年免费开放县配套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艺术团人员工资及社保1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馆艺术团临时人员的社保和工资,确保完成2023年的工作任务。以上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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