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责县城污水集中处置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工作;
4、负责全县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5、参与给排水、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6、负责全县燃气热力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项目维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9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12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增加170.89万元,上升2.87%。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6124.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9.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0.89万元,上升2.87%。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24.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万元,占0.07%;城乡社区支出6119.62万元,占99.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51.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46.3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772.0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管协管员人员经费补助62.4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社保和基本工资。城乡垃圾收转运服务费158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垃圾收转运项目服务费;城乡泔水收转运服务费18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泔水收转运服务费;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费907.6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费;污水处理费3037.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51.9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37.80万元,上升208.25%。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36%,主要是财政要求,厉行节俭。其中,公务接待费5.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1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0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5.7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3.40万元、福利费9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优秀党员表彰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表彰城管系统优秀党员;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执法队员法制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学习执法执勤规章制度及实操案例;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9万元,项目支出5772.03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5772.03万元,其中:城管协管员人员经费补助62.4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社保和基本工资;城乡垃圾收转运服务费158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垃圾收转运项目服务费;城乡泔水收转运服务费18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泔水收转运服务费;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费907.6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发电服务费;污水处理费3037.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以上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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