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3、拟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进行业务指导。
5、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
8、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9、负责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拟制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拟制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制定全县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13、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卫星电视监督管理工作。对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业管理。
14、培养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5、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6、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县级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股室10个:办公室、政工股、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推广传播与交流合作股、法规与市场管理股、旅游发展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体育发展股、文物管理股;依三定方案内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乡村文化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仅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7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3年收入较去年减少25.71万元,下降8.54%。主要是厉行节约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75.4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72万元,下降8.54%。主要是厉行节约及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5.4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4.10万元,占7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7万元,占9.94%;卫生健康支出14.29万元,占5.19%;住房保障支出19.71万元,占7.1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73.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6万元,其他支出3.4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3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原公社文化辅导员生活困难补助2.30万元,主要用于原公社文化辅导员生活困难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1.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7万元,上升43.91%。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需要。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2.94%。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接待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工会经费6.30万元、福利费11.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7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30万元,其中:原公社文化辅导员生活困难补助2.30万元,主要用于原公社文化辅导员生活困难补助。以上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湘公网安备:4311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