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五大战略”、“六大战役”,着力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调度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全县财政收支运行良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
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16.46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长19.7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9亿元,占比83.76%,税收比重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比全市11个县区平均占比高出3.9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总量和税收比重大幅提高,为争取“全省小康十快进县”做出了一定贡献,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2017年共争取上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补助资金33.13亿元(其中:税收等返还性收入0.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2.1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17亿元);争取债务转贷和置换债券收入8.71亿元;争取上级基金补助收入0.59亿元,共计争取资金42.43亿元,同比上年增加6.74亿元,增长18.9%,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为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017年财政总支出58.5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07亿元,同比增加7.03亿元,增长17.6%;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用于民生领域和改善民生的支出达35.7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基金支出完成5.54亿元。另外完成置换债券支出5.93亿元,置换金融机构贷款,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
2017年,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分别增长19.7%、11.9%、17.6%,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排第18名,是全省进入前200名的五个县区中排第一的县,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彰,近年来,我县在全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中也一直排全省前列,全年共荣获32项省、市、县先进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县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也是全县财政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
二、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工作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还不牢靠,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还比较多。从我县情况来看,近年经济增幅一直高于全国和省市,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效益下滑,实体经济发展比较困难,民间投资增长乏力。综合分析各方面的因素,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收入增速放缓、债务风险凸显、投融资渠道收紧等矛盾短期内难以化解,财政工作既要保收入总量又要保收入质量,既要保支出需求又要保收支平衡,任务特别繁重。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力争通过支持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工作,我们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作出的总体部署,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把握好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现代财政制度改革方向,着力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底线思维能力,更好地发挥财政的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题主线;要把创新开放作为首要动力;要把发展产业、培植财源作为长远之策;要沉下心来,研究产业、培育产业、发展产业,为经济增效、财政增收奠定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消化存量债务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巩固脱贫攻坚重大成果,保证政策的连续性;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多方筹集资金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农业产业;要服务好全县各项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公共财政导向。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当作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以财政投入强度保障民生温度,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感觉到变化、享受到实惠。要适应变化,跟上节奏,主动适应老百姓由过去“吃得饱”向现在“要环保”的需求变化,统筹安排民生支出,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强预期引导,完善制度设计,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不做超越发展阶段的承诺。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为建设小康宁远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全县经济发展状况,今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支持产业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财税征管,强化综合治税,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坚持公共财政导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需求和重点项目支出;严控债务风险,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绩效管理。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定2018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确保增长13%,达到18.61亿元,税收比重达到80%以上,力争增长15%,达到18.94亿元;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5.1%,达到49.69亿元。财政支出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五个重点进行安排,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保障民生,讲求绩效、接受监督。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财政收入预算
确保实现18.61亿元收入目标, 非税收入按市政府考核要求控制在2.68亿元以内,具体到各征收部门的计划是:国税局7.56亿元,比上年入库数增加1.006亿元,增长15.3%;地税局8.62亿元,比上年入库数增加1.149亿元,增长15.4%;财政局2.43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收入计划分级次是: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21亿元,比上年增加1.4416亿元,增长12.8%;上划省级税收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增加1677万元,增长1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4.605 亿元,比上年增加5374万元,增长13.2%。
2、财政支出预算
今年县本级预算总支出是49.69亿元,其中人员支出22.11亿元,占预算支出的44.5%,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非人员工资支出16.56亿元,占预算支出的33.3%,上年结转支出2.1亿元,占4.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5亿元,占预算支出的17.1%,上解上级支出4225万,占预算支出的0.8%,各项支出具体安排为:
(1)人员支出22.11亿元,根据相关政策和财政实际供养人数列足列实,不留缺口,主要包含如下四大块:
①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14.67亿元,在职人员以2月份人员和工资为基数,综合考虑工资正常调标和增人增资因素,测算出工资和津补贴数;离退休人员根据社保相关政策分类列足;差额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县财政按50%负担;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从医改资金中安排;医保缴费按工资总额的10%缴纳,县财政负担3%,单位负担5%,个人负担2%;住房公积金缴费由县财政和个人各按工资总额的12%缴纳;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按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奖励1.6万、1.4万、1.2万,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0.4万、0.6万、0.6万,全额由县财政负担,综治维稳奖励按优秀一个半月工资,合格一个月工资发放,县财政负担基本工资部分,津补贴(绩效工资)部分由单位自筹;工伤保险缴费根据县工伤保险中心测算的数据列支,全额由县财政负担。根据测算,各项支出分别是:全额拨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绩效工资)8.26亿元,离退休人员支出3.06亿元,差额人员工资和津补贴108万元,医改县配套资金3150万元,全额拨款在职人员医保缴费县配套2330万元,工伤保险缴费560万元,住房公积金县配套9266万元,政府绩效考核和综治维稳奖励1.8亿元,纪检人员办案津贴40万元,警察岗位津贴112万元。
②抚恤、救济和生活补助等民政资金1.84亿元,主要包括优抚对象抚恤费437万元,民政事业费30万元,义务兵安置453万元,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26亿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48万元,社会救济2436万元,惠民殡葬补助40万元,救灾支出336万元,抚养人员工资782万元,安葬抚恤费1200万元,退休人员安家费20万元,全部按上级政策要求和实际需要足额安排。
③社会保障资金5.27亿元,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测算数充分保障,其中企业养老保险563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7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26亿元,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资金县配套606万元,医保经费214万元。
④其他人员经费3179万元,主要是指上述三项人员支出以外的其他人员方面的支出,有新增支出的主要有:公安、交警和司法的协警和辅警提高工资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万元,需增加支出778万,共1180万元;环卫保洁扩面,增加环卫工人工资158万,全年预算650万元;国有企业留守负责人新增工资由县财政负担,共98万元。
(2)公用经费8717万元,按定员定额的因素法财力分配方式,人员数以工资统发中心2月份工资表为准,车辆数以车改办数据为准,机构数以编委三定方案为准,资金安排标准仍按去年的标准不变,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及性质,分两类五档分别测算,由财政统一安排经费,对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和县级医院,以及经费自筹单位,仍按原渠道安排经费,县财政不统一安排。经测算,全县共需安排公用经费8717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3)专项资金15.69亿元(不含已收到指标文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37亿元),按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行安排,用于保民生和促发展,部分已经结束的阶段性工作和项目不再安排资金,增加的项目资金全都用于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是坚持生态立县,严格按规定使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生态和环境保护,共1.23亿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2790万元,城乡人居环境美化和改水改厕等3000万元,城乡垃圾收转运和垃圾分类600万元,河长制河流治理500万元,绿色宁远和新农村建设1000万元,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等运行经费1960万元,环境监测支出428万元。二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紧紧围绕2018年全县发展的主要目标,共安排发展资金4.66亿,用于对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的支持,其中产业扶持资金1个亿,新型工业引导资金1200万元,重点项目经费65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150万元,偿债资金1.8亿元。三是贯彻国家教育优先战略,按“教育督导”和“教育优先”政策安排教育专项资金4.04亿元,其中学位建设1.93亿元。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安排党建经费1.31亿元,比去年增加14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在附表中列示。
(4)今年已经收到指标文的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4.37亿元,预计全年再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13亿元,保守估计全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总额达到8.5亿元。
(5)上年结转支出2.1亿元,是指上年已列入预算但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没有在2017年支出决算中体现的支出,其中各单位预算内经费结转1.76亿元,各单位非税收入超收结算3400万元。
(6)上解支出422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法院上划省管上解支出1642万元,检察院上划省管上解支出955万元。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74亿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3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14万元,收入总计44.99亿元;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69亿元,收支相抵,县财政将通过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收回存量资金和财政借出款弥补财力4.7亿元,实现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900万元,本年安排基金收入3亿元,安排基金支出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9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市统筹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84亿元,本年基金收入10.87亿元,基金支出9.7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6.92亿元。
(四)其他事项。
(1)举借债务情况。2018年新增债券3.71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58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9663万元、通组公路4500万元、人居环境2437万元、大班额化解3300万元、外债限额1400万元等公益性资本支出。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03亿元,专项债务0.6亿元。全县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4.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8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58亿元。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根据“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的原则,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汇总数2792.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2.61万元,同比降低2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万元,比上年降低20%;公务接待费减少357.48万元,比上年降低17.8%;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减少130.1万元,比上年降低10.26%。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根据《宁远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8]18号)、《宁远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宁扶发[2018]9号)》文件精神,县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扩宽项目46个2313.3万元,安全饮水项目30个1521.68万元,雨露计划165.02万元。
四、完成2018年收支预算的措施及建议
为全面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们将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挖潜力、促增收,着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一是要着力培植财源。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财源建设企业库,鼓励金融机构向优势企业贷款,实行财政资金的存放额度与银行贷款额度直接挂钩。重点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经营状况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发展,进一步扶优扶强烤烟产业,稳固全省“三强”地位,支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全县第三产业实现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搭建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信贷资金更多地向项目建设集聚。二是要加强财税征管。研究出台加强税收征管的政策措施,建立税收联合分析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税,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收尽收。启动房屋租赁专项清理行动,组织力量对全县“三私”行业(私房出租、私房地产开发、私房交易)税收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摸清底子,建立管理台账,切实做到资产处置早部署,为实现全年税收收入均衡入库提供持续、稳定的来源。以县政府组织的小区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税费清理,确保房地产小区税费全额清收。要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出实招,将重点项目建设应缴税完成情况与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挂钩,确保税款及时缴入。三是要加大争资跑项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级财政部门联系,督促、帮助有关部门把握政策机遇,围绕中央、省资金投放方向,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努力做到发展地方财源与争取政策财源齐头并进,增加可用财力。
(二)突出补短板、兜底线,切实保障民生支出
要支持优先发展教育,想方设法筹措落实资金,全力保障城区学位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大社会事业保障力度,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扶持困难群体就业,进一步完善五项保险统一征缴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巩固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成果,提高城乡低保精准度。要落实各项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成效。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计划。要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三)突出抓绩效、严管理,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全面推行公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规范会议费、公务出国(境)经费管理,推动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做好对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支农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跟踪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抓好日常财政监管,运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的日常监督,严肃查处截留非税收入行为。要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继续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将绩效管理方式有机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财政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效衔接。
(四)突出推改革、促发展,坚持依法科学理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以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为目标,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不断夯实财政工作基础,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打造人民满意的高效率财政。要全面推进财政简政放权“瘦身”改革,重点做好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财政投资评审、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实施及深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事项要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提高财政工作流程、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的透明度,构建阳光财政运行体系。要深化基层财政管理改革,以创建省、市星级财政所为依托,进一步强化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全面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促各单位按《会计法》要求配齐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宁远县财政局
2018年8月3日
表1-4:2018年预计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政府债券转贷支出预算表
表1-3:2018年宁远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