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监管依托咪酯、笑气、右美沙芬等物质,有效预防上述物质流入市场,11月7日,宁远县禁毒办联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烟草专卖局对全县中小学周边商超开展非列管物质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仁和中心校、职业中专、实验中学、天宇学校以及九嶷时代广场电子烟销售点,向销售从业人员派发禁毒宣传折页,普及“依托咪酯”知识,重点宣传“依托咪酯”已于10月1日后纳入列管物质,并向商超店主普及滥用后对健康的危害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检查组人员提醒相关从业人员提高警惕,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引导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为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打赢新一轮毒品战争贡献宁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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