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筑牢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解决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有关要求,决定从2024年5月开始至10月,在全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落实和监管责任是否到位的问题;
2.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村(社区)居民办理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用时采取实收少缴、实收不缴的方式,违规私自留存缴费资金,未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的行为的问题;
3.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冒领养老保险金以及迟报瞒报死亡时间的问题;
4.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冒领他人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5.异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6.其他侵害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及电话
举报须知: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举报信息,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严肃查处,并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举报受理电话:0746-7235777
邮箱:nyxsbzx@163.com
宁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