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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东溪街道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发布时间:2026-03-31 11:14
  • 来源: 宁远县东溪街道办事处
  • 发布机构:宁远县司法局
  • 字体【      】


宁远县东溪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东溪街道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永晟建材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现场检查

2

东溪街道应急办

2

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旺盛沙场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现场检查

2

东溪街道应急办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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