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依法治县 > 行政执法监督
分享到:
宁远县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发布时间:2026-03-31 11:50
  • 来源: 宁远县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宁远县司法局
  • 字体【      】

宁远县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工贸企业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家工贸企业:湖南腾森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远县金满贯蜡烛厂、宁远县疑山云雾种植专业合作社、宁远县硒岭茶叶种植起专业合作社、宁远县润源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等级等制度及相应台账记录;
3、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履行职责记录情况;
4、有关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定与运行情况;
1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含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作业人员健康体检);
14、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2026年3月、2026年9月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每年不少于2次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2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的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各类园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按照职责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共设施组织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治措施;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区域内的非法生产经营情况、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受其委托查处本区域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处置发生在本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2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宁远县冯小春烟花爆竹专卖店、宁远县盘均国烟花爆竹专卖店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每年不少于2次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3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第一条第三款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第一条第四款村(组、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11家C级食品生产经营者:棉花坪瑶族乡完全小学、棉花坪瑶族乡卫生院、佳宁小卖部、宁远县棉花坪群辉便民店、宁远县健健商店、宁远县正运商店、宁远县松青商店、宁远六英商店、宁远盘德顺商店、宁远县水妹商店、宁远县兵成商店 (一)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员。
2.推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
3.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守则》。
4.推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5.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推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抓好常态化防控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3.推动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4.推动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8.推动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10.推动建立落实问题食品下架召回制度。
(三)强化应急处置
1.推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
2.推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3.推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3.推动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2026年3月、2026年9月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每年不少于2次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4 对居民自建房领域内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反《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辖区内居民 1、居民自建房领域内,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妨碍安全疏散、消防车通行,影响消防安全、逃生、灭火救援,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2、居民自建房领域内,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处罚                                                                                 3、居民自建房领域内,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处罚。                                                  4、在城镇居民住宅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可燃物附近为电动车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私自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在住宅内为电动车充电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2026年9月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每年不少于2次 宁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棉花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
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