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3号)、《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和《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22〕11号)精神,我县拟对2024年-2025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并取得证书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其中:初级工补贴标准为260元/人,中级工补贴标准为320元/人。现将补贴对象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0746-7667258
县财政局:0746-7225102
附件:2024年-2025年宁远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单(第一批)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