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 ]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22〕36 号)等文件精神,经见习单位申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核,2024年第二季度共有307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符合享受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逾期不予受理。
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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