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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6-07-03 17:36
  • 来源: 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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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湘财预〔2026〕65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农业资金70万元。根据《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6〕6号)和《永州市2026年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金使用范围与要求

资金支持环节和内容为:用于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农药使用情况监测、大面积应急防控与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以及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情防控。

  (一)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1.安排秋粮“一喷多促”资金30万元实施方法根据后续上级文件单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亩补贴40元,完成统防统治作业补贴面积2.4万亩次,增加秋粮“一喷多促”作业面积0.75万亩以上。重点支持5个已获得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授权服务组织

2.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安排资金29万元。其中二化螟性诱剂,稻纵卷叶螟食诱剂采购资金22万元,绿色防控核心示范面积3500亩,在水市镇清水桥镇中和镇等乡镇实施;二化螟交配干扰迷向剂7万元,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在鲤溪镇冷水镇等乡镇实施。辐射带动周边区域15000亩以上。

(二)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农药使用情况监测工作安排资金1万元。用于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费用、开展数据上报等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指导、开展植保工作宣传培训、调研指导等工作。

三)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阻截防控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采购红火蚁防控药剂红火蚁防控知识宣传,开展疫情监测和红火蚁化学防控

二、实施程序

中央农业资金补贴方式分为物化补助和资金补助,实施程序如下。

(一)物化补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资金以政府购买物资免费发放到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村组(农户)的方式进行。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植保植检站有关文件精神、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做好统一采购工作。县植保植检站要加强农药、绿色防控投入品等防控物资的管理,根据防治任务和病虫实际发生情况,将药剂和绿色防控产品及时发放到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村组(农户),并健全物资采购和发放手续,建立台账以备查验。

(二)资金补助“一喷多促”资金根据后续省级文件要求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县植保植检站要认真核实资金补助内容和任务,并对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作业面积和绿色防控实施成效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凭《统防统治作业确认单》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成立“一喷多促”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究制定方案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虫口夺粮”保丰收绩效考核目标。

(二)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实施方案必须公开公示,规范救灾补助资金使用行为,严格避免超范围支出,强化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管,加强药剂和绿 色防控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救灾补助资金。

(三)技术指导。县植保植检站要加强“一喷多促”项目实施监管指导,及时掌握任务落实、工作进度、实施效果等情况,加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农药使用监管,督促服务组织建立田间作业档案、可追溯制度,确保服务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服务。

(四)及时验收,拨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好中央资金防灾减灾效能,及时做好验收工作,支付资金,认真做好总结提炼,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县植保植检站要及时向部转移支付平台和省资金监管平台录入、填报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数据等信息。

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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