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印发的《宁远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宁牧联发〔2024〕2号)文件,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奖励资金的136户养猪户按照文件精神逐户进行审查和项目验收,经研究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户131户,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46-7227149,举报地点: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公示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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