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等有关规定,经申请受理、材料审核、专家实地评审及局党组会议研究,宁远舜商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校址变更、宁远县宁聚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校长变更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现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远舜商职业培训学校校址变更
机构名称:宁远舜商职业培训学校
行政许可编号:人社民1812065202501
法定代表人:刘海涌
变更前办学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东溪街道东溪社区十里铺工业园内(周四清房产)一楼101-102
变更后办学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阳大道668号舜商集团文创礼品产业园内第一栋
二、宁远县宁聚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变更
机构名称:宁远县宁聚职业培训学校
行政许可编号:人社民1812065202006号
法定代表人:陈亚萍
变更前校长:冯疑芝
变更后校长:陈亚萍
以上学校应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办学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培训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财务和安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需变更许可事项,须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本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社会各界如对本次许可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特此公告。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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