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县已审核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予以公示。
附件:
年度报告情况统计表
中共宁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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