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南省数据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湘数据〔2025〕1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出《宁远县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和《宁远县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如下:
宁远县数据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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